法利赛人身为第二圣殿时期的庞大宗教与政治势力,专门詮释、补充、守护和执行律法,实质上等同当时犹太社会的法律专家,认为守法是重中之重,没有之一。耶穌和门徒在安息日在田间捡拾麦穗,公然违反安息日禁令,碰触到法利赛人的守法底线,被质疑在安息日「为甚麼做不合法的事」。(2: 24)耶穌却以大卫偷食祭坛食品的事蹟(参撒母耳记上21章),申明人的生命和需要比守法更加重要,任何法律规定都并非绝对。
然后耶穌在会堂遇到一个一隻手萎缩了的人。他不等对方提出指控,率先讲出了大原则:「在安息日行善行恶,救命害命,哪样是合法的呢?」(3: 4)害命(ἀποκτείνω)即是杀戮、用暴力夺取性命。耶穌申明,当人因为身体限制而无法正常生活,就不能死守法律,要先拯救他,否则等同夺取了他的性命。或许有人觉得,那人没有即时生命危险,并非紧急个案,耶穌不可以日后再处理吗?这大概就是法利赛人的观点。耶穌却以怒目环视他们,为他们的心刚硬而忧伤。(3: 5)
一隻手瘫痪了,看似并不致命,但他在当时犹太社会其实是个 「四失」 的人:
一,难以谋生,失去经济资源;
二,亲人离弃,失去群体支援;
三,被视为污秽,失去上主连繫;
四,上面三失,令他失去上帝所赋予的尊严。
在耶穌眼中,「四失」一日都太长;延迟医治,等同残害他的生命。人是否得到基本需要,是否活得有尊严,比严守律法/法律更加重要,连最神圣的安息日规限都并非绝对,都有比它更高、更重要、更值得我们跟随的原则。那麼,在现代世界裡跟随耶穌的人就必须自问:世界上现有的规条,是否如同法利赛人眼中的安息日那样,只能够是铁板一块、不容异议呢?
几十年来,跨越不同世代,在世界不同地方,都有人为了捍卫所珍惜的价值,维护跟社群福祉、人的基本尊严有关的东西,而被指控为做了不合法的事,因此而失去前途、失去亲人联繫、失去群体支援、失去跟家乡的连结,甚至失去生命。他们,为甚麼要做不合法的事呢?
当耶穌在安息日做了不合法的事之后,「法利赛人出去,立刻同希律一党的人商议怎样除掉耶穌。」(3: 6) 希律是帝国在当地掌权的象徵,「希律一党」就是一班靠拢帝国搵食的人。耶穌以行动维护他所代表的天国价值,看重人的生命、价值、尊严,多於严守律法,踩到法利赛人的红线。他们不单强烈反对,严厉谴责,还立刻跟靠拢帝国的人勾结,要除掉耶穌。在现代世界跟随耶穌的人,不知有何感想?
但愿耶穌不需要怒目望向我们,为我们心裡刚硬而忧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