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7-31 | 路12:13-21

李素嫻 (′14 MDiv)
  • 中華基督教會灣仔堂宣教師

這段經文滿有諷刺的意味,人為自己的靈魂積聚財物,但最終卻被他的財富取回他的靈魂。路 6:24 提及到富足的人有禍,因為他們已經受到自己的安慰。讓地上的東西成為富足的指標,對「靈魂」來說是致命的禍害。回想第一次出海「"Chok"墨魚」時,我很驚訝,無需食物作魚餌,八爪鈎在水中被拉一拉,模仿水中的蝦仔,墨魚(事實牠是魷魚仔)就會咬住空空的魚鈎。我們是否如墨魚一樣追著空空的魚鈎,最終無法飽足,還賠了性命呢? 
這段經文本來關乎貪財的人與分身家的難局,關乎追求今生的財富與處理人際關係的課題,但路加把這課題提升到我們有否重視「靈魂」,達至在神面前富足。文中「靈魂」有永存生命的意味,當下的生活與肉身死亡的餘生由「靈魂」表明其延續性。因此重視「靈魂」也成了最重要的事。我這靈魂在神面前富足嗎?我怎樣與人一起經歷在神面前富足呢? 
耶穌的富足來自於認識天父的我是(I am who I am) 與及我是神的兒子這關係。認定天父與兒女緊密同在的事實,我們的靈魂也會在父與兒女的關係中得著滋長。既然神早已與我的靈魂緊密同在,面對停滯性通貨膨脹的時代,我們是否正面對優先積財的試探呢?天父的兒女富足指標仍然是上流的路,還是下移的路,如耶穌所走的路呢?